来源:齐鲁网
2017-09-03 21:17:09
齐鲁网枣庄9月3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陈平 李瑞萍)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持菜刀、擀面杖将两位邻居打成了一级轻伤,却没有负刑事责任。原来,经鉴定,这个小伙子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案发当时正处于严重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其病情一直不见好转,出院后还有继续危害社会、伤害他人的可能,近日,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院的申请对小伙子阿永作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悉,这是该院作出的首份强制医疗决定书。
2016年11月30日,阿永持菜刀闯入邻居家中,用菜刀将女主人头部等处砍伤,接下来又冲到另一户邻居家,用擀面杖将一老太太头部、手臂等处砸伤。经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阿永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事后,阿永住院接受治疗,却一直没有康复,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其年迈的母亲无力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于是出院。
鉴于以上情况,检察院向薛城法院提起了对阿永予以强制医疗的申请。受理申请后,法官征询了医疗单位的意见,并会见了阿永,其母也表示不能给儿子提供有效监管、治疗的条件,作为法定代理人,她同意阿永接受强制医疗。因此,法院依法对阿永作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
承办法官介绍,“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后,会把涉案精神病人安排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而且被强制医疗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予以解除。这样既减轻了涉案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使其得到应有的照顾和治疗,又维护了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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